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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2020年公安专业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及事项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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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2020年公安专业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及事项公告

根据《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公政治〔2020〕139号)要求,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,考察、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合格后,方可进入投档录取环节。根据我省招生工作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报考资格条件

2020年在我省招生的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、铁道警察学院、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。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,应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,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
3.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制度;

4.遵规守纪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;

5.热爱公安事业,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、拼搏奉献;

6.普通高级中学毕业,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户籍在甘肃省;

7.年龄为16周岁以上、22周岁以下(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),未婚;

8.思想政治素质好,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;

9.身心健康,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。

二、招生程序

(一)考察

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安排在7月12日至8月14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考察。

本科层次考生:7月12日至7月24日

专科层次考生:7月25日至8月14日

(二)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

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,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、铁道警察学院、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考生,按照生源地分批次于7月25日至28日参加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,具体是:

7月25日:兰州、嘉峪关

7月26日:天水、陇南、金昌

7月27日:平凉、庆阳、定西、白银

7月28日:酒泉、张掖、武威、甘南、临夏

报考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考生,按照生源地分批次于8月15日至19日参加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,具体是:

8月15日:兰州

8月16日:天水、陇南

8月17日:平凉、庆阳、定西

8月18日:嘉峪关、金昌、酒泉、张掖、武威、

8月19日:白银、甘南、临夏

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魏家庄校区(109国道皋兰县附近)进行。考生可在兰州市十中公交站乘501路车到皋兰县医院下车,换乘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即到。

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,须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准考证,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,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》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》(正反页打印)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评测表》和密封完好的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》,按照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,未按时参加的考生,按自愿放弃志愿处理。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期间考生可自带食物和饮用水。体检不进行抽血化验,可进食。考生体检费自理。

(三)公布结论

面试、体检、体能测评和考察结论合格考生由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(http//:gat.gasu.gov.cn/)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考察

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,带身份证、户口薄,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考察,并按照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》(以下简称《考察表》)要求规范填写考生基本信息、考生经历和家庭成员信息,《考察表》须正反面打印(一份即可)。考生在参加面试、体检、体能测评时将封装完好的《考察表》(私自拆封无效)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。未递交《考察表》、《考察表》填写不规范及考察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。

(二)面试

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、言语表达、身体协调性等方面,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。

(三)体检

体检的项目和标准,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,详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82号)。同时,还应符合下列条件:

1.身高:男性170厘米及以上,女性160厘米及以上。

2.体重:男性体重指数(单位:千克/米2)在17.3至27.3之间,女性在17.1至25.7之间。

3.视力: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.8及以上。

4.色觉:无色盲、色弱。

5.外观:无少白头,无胸廓畸形,无脊柱侧弯、驼背,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,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,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,面颈部无瘢痕,无下肢静脉曲张,无腋臭,共同性内、外斜视不超过15度,无唇、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。

(四)体能测评

根据公安部、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,结合疫情防控和高温防暑形势,为确保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省公安厅研究确定3个项目进行测评,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,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。按照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的有关规定执行,具体如下:

1.50米跑。可测次数:1次,合格标准:男性≤9.2秒,女性≤10.4秒;

2.立定跳远。可测次数:3次,合格标准:男性≥2.05米,女性≥1.5米;

3.引体向上(男)/仰卧起坐(女)。可测次数:1次,合格标准:男性≥9次/分钟,女性≥25次/分钟。

(五)疫情防控

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参加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申领当天“健康码”。“健康码”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,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。“健康码”非绿码的考生,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或国(境)外旅居史但无发热(腋下37.3℃以上)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腹泻等任一症状(以下称相关症状)的考生,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(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)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。“健康码”非绿码的考生,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或国(境)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,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,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(间隔24小时以上)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。“健康码”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,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。

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,应当主动向甘肃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。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,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,方可参加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。

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,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,不得参加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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